2016年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,苏州检验检疫局人员深入某韩国品牌进口化妆品专卖店,开展“美丽行动”质量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检验人员向消费者宣传了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》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要求,如销售者所卖产品所注“ORGANIC”、“有机”字样的,应当获得我国有机认证,在产品上应当有真实有效的有机认证码供消费者查询等,并全面介绍了进口化妆品的辨别和挑选、进口化妆品的标签解读等。
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签订,2015年苏州口岸进口韩国化妆品大幅增长,全年共检验323.6吨、269.3万美元,同比分别增长13.3%、131.4%。